委托出口:
分两种模式,一是直接代理模式,即出口企业与客户协商好,由代理方与客户签订合同,出口商与代理方签订代理协议,代理方以自己名义报关出口并收汇。各项费用由出口商承担,代理方按货值收取代理费,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给出口商退税;二是真代理假自营,即出口方把货物开具给代理方,代理方以自己名义出口并收汇,代理方退税。该模式只有生产企业委托外贸综合服务公司出口时才可以操作。
买单出口:
此模式属于。即出口方花钱买来其他公司的盖章的空白A4纸和委托报关协议,再以该公司名义制作单据打印在买来的纸上,找报关行报关,此模式出口商没法退税,收汇时以离岸公司收。对卖单公司来说,可以虚开进项骗取出口退税或骗汇入境。一定要注意不要用该模式出口,很可能你就成为骗税的帮凶了!!!
离岸公司(或保税区)模式:
即以离岸公司在国内采购,让供应商直接报关出口,此时,离岸公司就成为境内工厂的客户了。注册在保税区等监管区域的企业,也可以利用该模式,自身无需报关即可出口。该模式外汇上有个叫法,叫“第三类代理划转”
想做出口退税的企业没有实际的办公地址是不可行的,做出口退税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是出口企业要实地(也叫实际经营)。而且,出口企业的实际经营地址和注册经营地址要保持一致。
通俗来讲,出口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地址一定要是跟实际经营地址相同,从目前做出口退税的角度来说,如果出口企业不是实地经营,税务局一旦上门实地检查,出口企业就会经营,经营所涉及到的后果是出口退税流程全部被暂停,如果历史单证没有办法证明出口企业是在实际经营,很有可能会导致原先已经退下来的税款要求被反纳,重新交回给税局。
买单出口就是指没有出口权的单位(例如某工厂,贸易公司,或个人做贸易等)要出口货物的话, 他们也必须向海关申报出口; 但是他们没有出口权,也就没有直接向海关申报出口; 这样他们的货物就必须要以某个有出口权的单位的名义来向海关申报出口;没有出口权的单位付钱给有出口权的单位,向此有出口权的单位买一套合法的出口报关资料来向海关申报的这种方式叫“买单出口”或简称“买单”。
简单理解就是:“没有出口权的企业买别人的核销单, 以别的进出口公司的名义出口”。因为自2012年8月1号开始,国家取消核销单了,所以现在买单出口实际买的就是别的公司的名义,以别的公司抬头在国内报关,做箱单等。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货物出口报关收费标准的创实货运于2025/2/18 9:12:01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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